​黑龙江财经学院 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陈晓娟发布时间:2025-03-02浏览次数:10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学生的学习志趣与专长,重塑学生多元成长通道,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黑龙江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财经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遵循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原则;

(五)遵循“转出无限制,转入有要求”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三)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出现学习困难,经学校认定,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适合转入其他专业的;

(四))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以优先考虑;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六)在校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时限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第二学期,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时限为复学后的第一个学期,不得在上述时限外申请转专业;

(七)艺术类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学校开设的艺术类专业内转专业。

四、不得转专业的情况: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定向生、国防生、体育类等);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五、降级转专业的情况: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存在原专业课程有一门及以上重修未通过的;

(二)由于学业问题已经出现严重身心健康问题的;

(三)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

(四)学校规定的其他负面清单问题。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审核

1.2025年3月1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2025年3月3日,学生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

3. 2025年3月3日,学生所在学院填报“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加2),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4. 2025年3月4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抄送拟转入专业各学院。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人数在相关专业教学条件允许接纳的人数范围内的,只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相关专业二级学院组织。

申请转入人数超过相关专业允许接纳人数的,统一进行笔试考核,笔试考核由学生处组织。

2.考试内容

一年级:大学英语、数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对转入专业认知。

二年级:大学英语、数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转入专业认知。

3.成绩核定

(1)一年级申请转专业成绩核定

面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40%+面试考核分数×60%。

笔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40%+笔试考核分数×60%。

(2)二年级转专业成绩核定

面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40%+面试考核分数×60%。

笔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40%+笔试考核分数×60%。

4.考核组织实施

2025年3月5日,学生处发布面试、笔试考核时间、地点。

2025年3月6日,笔试考核相关工作由学生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考核由相关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进行。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1.2025年3月初,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生考核分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2.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3.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学生转专业的,进行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

4.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开具“转专业证明”;

5.学生持“转专业证明”办理档案材料流转和变更有关信息。

七、转专业后的学业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其学分和成绩予以承认。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直接替代;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尚未修读的课程。

(四)学生原专业和新专业所学课程全部合格后,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获得新专业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五)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所学课程不合格的,不再进行考核。

八、组织机构

(一)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务处、学生处、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

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  员: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

负责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并评定面试成绩。

九、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宣传转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使学生充分了解转专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2.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转专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做好服务工作:学生处及各学院要为学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和服务,解答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关注转专业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专业学习环境。

4.维护教学秩序:转专业工作要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和师资调配等工作,确保转专业后的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十、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黑龙江财经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2.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附件:附件1: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24-2025 学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xlsx

 

                                                 黑龙江财经学院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